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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验收的建设,设计单位表示意见或提出疑问时,消防管理人员应当对验收作出答复。无法当场回答的,予以说明。
消防工程验收或复验合格后,参加各单位验收的人员和参加消防组织验收的人员,应当在验收声明书上签字。
项目验收承包商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,提交书面形式的批准书,并组织验收档案,供领导批准。
一、根据建筑物设计要求,确定建筑物耐火等级。
二、防火分区设计,对建筑物进行分区,按分区进行防火分隔,在火灾发生时阻隔火势蔓延的设计。
三、安全疏散设计,对建筑物安全疏散通道、楼梯、应急照明灯进行设计。
四、电气防火设计,按照电气安全规程,对电线、开关、照明灯具、插座等进行防火隔热保护的设计。
五、消防系统设计,对建筑物配置火灾自动预警系统、灭火系统、控制系统、消火栓系统、防/排烟系统等的合理设计。
六、灭火器配置设计,根据建筑物分区及面积,设计适用的灭火器规格与数量。
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:
1、自来水未接,消防设备主电源未接配电室。
2、发电机自动切换功能和配电板未调试。
3、消防室内无外接电话。
4、防火室内没有防火门窗。
5、防火池证明:数量,一次补充时间(48小时内)。
消防标识标识:室外消火栓耦合器不标识。室内消火栓、消火栓控制柜、风机控制柜不标识:消火栓泵联轴器、喷淋泵联轴器、消火栓泵控制柜等。喷淋泵控制柜,室外消火栓泵控制柜,1、2号消火栓泵,1、2号喷淋泵,1、2号室外消火栓泵,排烟风机,鼓风机、喷淋管、消火栓管、给水管等。